項目名稱 | 安福方通石業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福縣榮溪礦區飾面砂巖礦露天開采新建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項目簡介: 企業于2020年3月委托江西安達安全評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編制完成了《江西省安福縣榮溪礦區飾面用砂巖礦露天開采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2021年7月委托山東乾舜礦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安福方通石業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福縣榮溪礦區飾面砂巖礦露天開采新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以下簡稱《安全設施設計》),經審查、備案后于2021年7月22日取得了安福縣應急管理局下發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批復(安應急字【2021】36號)。 礦山于2021年7月開始基建工程,基建過程中存在如下問題:“原設計”首采位置布置在+765m平臺,因礦山在建設過程中發現+765m標高礦石質量差,成材率不高,無法滿足飾面用要求;排土場庫容無法滿足表土堆存量。經計算,設計變更排土場堆置高程至+708m標高,排土場堆存高度相對原設計變高,并增加容量;由于礦山征地原因,且《安全設施設計》部分線路位于公益林范圍,運輸線路需進行變更。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范圍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18號)的要求,排土場堆存高度變高屬于重大變更,應編寫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設計并報原批準部門審查同意。故企業于2022年12月委托山東乾舜礦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安福方通石業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福縣榮溪礦區飾面砂巖礦露天開采新建工程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設計》(以下簡稱《安全設施變更設計》),并通過專家審查取得了原批準部門(安福縣應急管理局)下發的審查批復(安應急字【2022】77號)。 礦山至2022年12月已基本完成各生產系統的基建工作和輔助配套設施建設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企業委托我公司進行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并編制《安福方通石業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福縣榮溪礦區飾面砂巖礦露天開采新建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評價結論: 安福方通石業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福縣榮溪礦區飾面砂巖礦安全設施符合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條件。 |
評價人員勘查現場日期 | 2022年12月10日 | 報告編制人 | 羅小茍、林慶水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報告審核人 | 李晶 | 技術負責人 | 蔡錦仙 | 過控負責人 | 吳名燕 |
安全評價人員 |
姓 名 | 職業證書編號 | 資質等級 | 承擔的主要工作 |
羅小茍 | S011035000110192001608 | 二級 | 項目負責人/現場勘查/報告編制 |
張 巍 | S011035000110191000663 | 一級 | 項目組員 |
謝繼云 | S011035000110203001176 | 三級 | 項目組員 |
李興洪 | S011035000110203001187 | 三級 | 項目組員 |
林慶水 | S011035000110192001611 | 二級 | 項目組員/現場勘查/報告編制 |
曾祥榮 | S011044000110192002791 | 二級 | 項目組員 |
技 術 專 家 |
姓 名 | 職稱 | 專業 |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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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2年12月 23日 | 項目所在地區:江西省安福縣 |
安福方通石業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福縣榮溪礦區飾面砂巖礦露天開采新建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終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