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上高縣甘家北曾明牯采石廠露天開采安全現狀評價 |
項目簡介:上高縣甘家北曾明牯采石廠成立于2010年02月04日,經營范圍為許可項目:礦產資源(非煤礦山)開采(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建筑用石加工(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百主開展經營活動)。 上高縣甘家北曾明牯采石廠為一小型露天采石場,采礦證號:C3609232009077120053742,礦區范圍由6個拐點坐標圈定,礦區面積0.0792km2,開采深度由180米至82米標高,開采礦種為建筑石料用灰巖,生產規模為10.00萬立方米/年,采礦證有效期自2023年06月16日至2024年06月16日,礦山為山坡露天開采,采用深孔爆破工藝,公路開拓,汽車運輸方式,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 上高縣甘家北曾明牯采石廠于2021年02月05日取得了宜春市應急管理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贛)FM安許證字[2005]C044號,有效期自2021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4日。許可范圍:建筑石料用灰巖,25萬噸/年,+164m(安全平臺)、+157m(安全平臺),+142m、+127m、+112m、+97m、+82m平臺等4個臺階露天開采,生產臺階高度15m,臺階邊坡角小于70°,最終境界邊坡角小于5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江西省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辦法》(江西省政府令第241號修改)的要求,企業委托我公司進行安全現狀評價,并編制《上高縣甘家北曾明牯采石廠露天開采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評價結論:上高縣甘家北曾明牯采石廠露天開采設備、設施和場所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的規定,礦山的安全設施和設備符合相關規定,現場符合《上高縣甘家北曾明牯采石廠露天開采整改工程安全設施設計》要求,上高縣甘家北曾明牯采石廠露天開采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
評價人員勘查現場日期 |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日 | 報告編制人 | 曾祥榮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報告審核人 | 李晶 | 技術負責人 | 蔡錦仙 | 過控負責人 | 吳名燕 |
安全評價人員 |
姓 名 | 職業證書編號 | 資質等級 | 承擔的主要工作 |
曾祥榮 | S011044000110192002791 | 二級 | 項目負責人/現場勘查/報告編制 |
張 巍 | S011035000110191000663 | 一級 | 項目組成員 |
謝繼云 | S011035000110203001176 | 三級 | 項目組成員 |
李興洪 | S011035000110203001187 | 三級 | 項目組成員/現場勘查/報告編制 |
林慶水 | S011035000110192001611 | 二級 | 項目組成員/現場勘查 |
技 術 專 家 |
姓 名 | 職稱 | 專業 |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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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3年 11 月 9 日 | 項目所在地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縣 |
上高縣甘家北曾明牯采石廠露天開采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終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