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江西上高縣恒泰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安全現狀評價 |
項目簡介:江西上高縣恒泰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泰礦業”)現有營業執照由上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05月04日頒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9237697517357)。營業執照有效期限至2064年02月22日。 恒泰礦業為已建露天開采礦山,公司成立于2004年,生產能力400kt/a,開采礦種為建筑石料用灰巖。2023年10月20日換發了采礦許可證。現有采礦許可證礦區范圍面積0.0995km2,生產規模400kt/a,采礦許可證允許開采深度+187.2~+87m。 恒泰礦業于2014年9月委托湖南藍天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上高縣恒泰礦業有限公司蘆州鄉章江村采石場露天開采整改設計及安全專篇》,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 由于該整改設計礦山采用爆破開采工藝,部分資源距離村莊較近,未進行開采,為充分利用資源,恒泰礦業于2021年4月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編制了《江西上高縣恒泰礦業有限公司蘆州鄉章江村采石場露天開采改建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2021年4月委托江西省煤礦設計院編制了《江西上高縣恒泰礦業有限公司蘆州鄉章江村采石場露天開采改建工程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2021年5月20日由宜春市應急管理局核發了《關于江西上高縣恒泰礦業有限公司蘆州鄉章江村采石場露天開采改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意見》(宜市應急非煤項目審〔2021〕15號)。 恒泰礦業完成基建工程后,2021年7月委托內蒙古吉安勞動安全評價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江西上高縣恒泰礦業有限公司蘆州鄉章江村采石場露天開采改建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通過驗收后,于2021年07月13日取得了由宜春市應急管理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為(贛)FM安許證字〔2005〕C037號,有效期:2021年07月13日至2024年07月14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江西省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辦法》(江西省政府令第241號修改)的要求,企業委托我公司進行安全現狀評價,并編制《江西上高縣恒泰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評價結論:江西上高縣恒泰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設備、設施和場所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的規定,礦山的安全設施和設備符合相關規定,現場符合《江西上高縣恒泰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改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要求,江西上高縣恒泰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
評價人員勘查現場日期 | 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9日 | 報告編制人 | 曾祥榮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報告審核人 | 李晶 | 技術負責人 | 蔡錦仙 | 過控負責人 | 吳名燕 |
安全評價人員 |
姓 名 | 職業證書編號 | 資質等級 | 承擔的主要工作 |
曾祥榮 | S011044000110192002791 | 二級 | 項目負責人/現場勘查/報告編制 |
張 巍 | S011035000110191000663 | 一級 | 項目組成員 |
謝繼云 | S011035000110203001176 | 三級 | 項目組成員 |
李興洪 | S011035000110203001187 | 三級 | 項目組成員 |
林慶水 | S011035000110192001611 | 二級 | 項目組成員/現場勘查/報告編制 |
技 術 專 家 |
姓 名 | 職稱 | 專業 |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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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4年 6 月 28 日 | 項目所在地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縣 |
左:評價組長曾祥榮;右:企業負責人林建 左:評價組成員林慶水;右:企業安全管理員林樹根
左:評價組成員林慶水,右:企業安全管理員林樹根
江西上高縣恒泰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安全現狀評價報告最終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