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簡介:贛州吉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贛州吉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贛縣茅店新材料產業基地(中國稀金谷茅店平臺)稀金大道南側,成立于2019年5月24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721MA38LMXX4X,法定代表人司馬忠志,注冊資本陸仟萬元。贛州吉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9經贛州市行政審批局變更了營業執照,由“贛州吉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變更為“贛州吉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類別有:經營范圍變更;經營期限(營業期限)變更;名稱變更;企業類型變更;主要人員(董事會成員、監事、經理)變更。變更后的經營范圍:一般項目:常用有色金屬冶煉,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險廢物經營),再生資源回收(除生產性廢舊金屬),再生資源加工,再生資源銷售,再生資源利用技術研發,非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電子專用材料研發,電子專用材料銷售,電子專用材料制造。 該項目建設總投資201000萬元,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用地面積123289.64m2,合184.93畝。 該項目于2021年11月10日取得了由贛州市贛縣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頒發的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項 目 統 一 代 碼 為:2019-360721-32-03- 019071;于2020年4月28日由贛州市自然資源局贛縣分局頒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地字第36212120200404G,8月3日取得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字第3621212020080301G;2022年5月30日經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應急管理部化學品登記中心登記,取得了危險化學品登記證,登記品種:氯化鈷、硫酸鎳、硫酸鈷等,有效期:2022年5月30日至2025年5月29日。 該項目行業分類為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中“鎳鈷冶煉”,2021年2月3日經贛州市行政審批局審查,取得了設施設計審查批復,贛市行審證(3)字{2021}43號。該項目于2022年8月建設完成,并開始分期試生產,11月份進行了總試生產,產品合格。 該項目產品硫酸鈷、氯化鈷、硫酸鎳屬于危險化學品,故該建設項目為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 贛州吉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產25000噸鎳鈷新能源材料工程項目生產過程中涉及使用的原輔材料有鈷合金、鈷中間品、鎳中間品、廢鈷酸鋰電池、廢三元鋰電池、硫酸鈉、濃硫酸、雙氧水、二氧化硫、重鈣粉、鹽酸、液堿、硫化鈉、Lix984、P204、P507、C272、磺化煤油、活性炭、碳酸氫銨、碳酸鈉、石灰,燃料天然氣,產品為硫酸鈷、氯化鈷、碳酸鈷、硫酸鎳、硫酸錳、電積銅、電池級碳酸鋰、氯化銨和十水硫酸鈉。按國家八部、局聯合公告公布的《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其中濃硫酸、雙氧水、二氧化硫、鹽酸、液堿、硫化鈉、磺化煤油、天然氣、硫酸鈷、氯化鈷和硫酸鎳屬于危險化學品,硫酸和鹽酸屬于易制毒化學品,氯酸鈉、雙氧水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硫酸鈷、氯化鈷、硫酸鎳屬于高毒物品。該項目涉及的二氧化硫、氯酸鈉和天然氣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危險化學品未構成重大危險源。目前試生產運行平穩、可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令,根據第88號修訂)、《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653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645號修訂)、《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1號公布,第79號修正)、《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5號公布,第79號修正)和《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贛應急字[2021]100號)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本項目在建成投產前應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安全評價。 |